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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冷水滩区有人利用公租房收取多人钱财”的回复

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区住建局 编辑:邓钰凡 2019-05-07 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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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已刊登公告

近日,某网站平台有网友未经核实真实情况,传谣信谣散播不实言论,传播“冷水滩区公租房管理混乱、大多数公租房存在违规操作”的不实言论,给我区住房保障事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正本清源,澄清谣言,我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公租房和廉租房已“合二为一”,统称为公租房。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实行公开轮候制。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冷政办函[2017]33号,并于2017年9月对紫霞路公租房和2017年12月对湖塘路公租房公开摇号分配。摇号全程由区纪委和市公证处全程监管,全程摄像,同时邀请了区财政、审计及部分人大、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公租房不得闲置和转租转借。2018年12月份以来,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为严厉打击公租房闲置和转租转借行为,我们加大了对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住户清理力度。截止2019年4月底,已清退闲置和转租转借等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住户20户。

四、公租房申请除租金和押金外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对于有社会不法分子谎称有关系可办理公租房申请并收取费用的行为,我中心于今年3月7日《永州日报》和有关媒体发布公告以及要求各乡镇街道社区将此公告张贴于公示栏以示群众,进行防骗提醒,并分别向公安机关及区扫黑除恶办提交了有关线索,说明了有关情况。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知晓情形,小心上当受骗,已受骗群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以便公安机关及时掌握证据,从严打击非法诈骗行为。

附:公告.docx

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19年5月6日

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区住建局

编辑:邓钰凡

本文链接:https://lengshuitan.rednet.cn/content/2019/05/07/5498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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