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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5届永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黄丽音 2015-07-08 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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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文明委〔2015〕3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5届永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
文明餐饮示范店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根据《永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评选和管理办法》(湘文明委〔2013〕2号)要求,市委、市政府今年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现就评选表彰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创建文明村镇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届期内区文明镇(乡)和行政村,均可参与市文明村镇评选。
2.凡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成绩突出,届期内的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均可参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餐
 
饮示范店评选。已获得市文明单位称号并在有效届期内的,可参与市文明标兵单位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永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评选和管理办法》执行。
三、评选办法
    1、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按要求实行届期制,每六届为一周期,六届后荣誉称号自动消失(2009届以前的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其荣誉称号自动消失,但可直接申报2015届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
 2、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评选严格标准,宁缺勿滥。今年全区拟申报推荐1—2个文明村镇,2—3个文明单位,1-2个文明标兵单位,1-2个文明社区(小区)、1-2个文明窗口单位、1-2个文明集市、1-2个文明餐饮示范店参与评选。
3、凡申报市各类文明创建单位的单位都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大力开展创国卫、交模、森林、园林城市、城乡共建、社区共建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引导、文明传播、文明旅游活动。凡届期内的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和今年申报创建的市各类文明单位,要做好“爱心进村”、城乡共建、结对帮扶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4、今年凡推荐申报市各类文明创建单位的单位,要按照2015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五种工作制度,突出价值引领和思想道德内涵,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要成立本单位(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建(注册)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和3-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以团体会员身份申请加入拟将成立的永州市志愿者协会,制订详细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及活动措施。各单位要开设“道德讲堂”,按照“十个有”的要求正式挂牌和“七个一”的流程开展活动,并有原始档案记录和音像图文资料佐证。
5、认真填写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写出专题事迹材料,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申报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不要装订在一起)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在征求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区委610办、区人口计生委、区审计局、区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衡量,提出推荐申报建议名单,报区文明委主要领导审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汇总后,经综合考察考核,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全会讨论通过,并在《永州日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附:永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申报审批表,永州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登记表。
 
                   
                      冷水滩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4月7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黄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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