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进村入户通知书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减少火情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希望您和您的家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森林防火防护期为每年9月至次年4月。
二、防火期内要严格管控好火源,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造林炼山;严禁烧荒烧田埂;严禁在林区内和林缘边吸烟、野炊;严禁上山、上坟违规烧纸、燃放鞭炮。
三、家长要教育小孩不在林区玩火、野炊,对聋哑、痴呆傻等特殊人员要履行监护责任,如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一律从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四、祭祖扫墓提倡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祭扫。
五、森林公安和各乡镇派出所实行联合办案,对森林火灾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
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冷水滩区森林火情举报电话:8324264),并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社区)的组织下积极参加科学扑救。
永州市冷水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编辑:黄丽音